中共江西省委原副书记、省长倪献策,自1983年3月开始,滥用职权为一有夫之妇提职提薪、入党,让她出国“考察”,同时为她的亲属谋取私利,包庇其弟走私、行贿受贿等活动。1987年,倪被以徇私舞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